遭受性侵害時如何處理?
- 發佈日期:2018-08-2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類 別:新北市Q&A
- 詳細內容:
- 1.首要保護自己的生命並尋求安全。
2.保持現場不要移動或再觸摸任何現場器物,以利警方採證與收集線索。
3.保留證據不要淋浴、更衣、洗手、刷牙、如廁(醫療處理後,再沖洗)。
4.撥110或113報案,尋求社工人員或員警陪同,即刻到醫院檢查、驗傷。
註:驗傷可至全台各責任醫院急診室(新北市之責任醫院包含:部立臺北醫院、部立雙和醫院、汐止國泰醫院、新店耕莘醫院、新店慈濟醫院、永和耕莘醫院、淡水馬偕醫院、板橋亞東醫院、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三峽恩主公醫院)拿驗傷單並到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及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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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