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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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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性侵害
  發生地點包括學校、家庭等兒童最常活動的場域,老師、教練、家長、親屬都可能成為性侵害加害人。
  對兒童性侵害方式包括:利用兒童年幼無知、誘騙、甚或強迫對兒童發生性交及猥褻等侵害行為。近年來因著網際網路使用的普遍,透過網路誘騙兒少,取得兒少之信任或以威嚇要求兒童進行不當的身體接觸、誘騙兒童參與或發生性行為、利用性行為來懲罰及控制兒童、誘騙強迫未成年人等情事有增加之況。有些侵害型式明顯,有些則很細微,但每種形式都對兒童造成極大傷害與長期影響。

預防兒童性侵害應從小培養兒童身體界限觀念及自我保護技巧:
  1. 做一個孩子可以信任的大人,讓小孩知道他們能在任何時候和你說任何事,你一定會相信他們。 
  2. 告訴孩子,身體屬於他們自己的,學習認識自己的身體,了解善意的觸摸與惡意的觸摸。
  3. 教導孩子辨別危險情境,特別是網路陷阱,面對網友的邀約,避免單獨赴約及前往少人經過的地方,最好趕快找一個信任的大人一同前往或直接拒絕。
  4. 教導孩子熟悉求助方式,建立安全聯絡清單,遇到跟蹤、暴露狂騷擾、猥褻或企圖性攻擊,孩子第一時間可以找到人幫忙,或者打113尋求協助。
  5. 告訴孩子,如果熟識的長輩親友就是侵犯自己身體的人,一定要趕快告訴可以相信的大人,犯錯的是侵害別人的大人,而不是自己。當孩子說出自己的經歷,大人一定會相信他,幫助他並幫他保密。
     
約會性侵害
  • 我在網路認識他,沒想到第一次見面就發生性侵害,控制我的行動還強拍裸照,他對警方說:她都答應出來見面,難道不是答應上床? 
  • 約會時他對我提出發生親密關係的要求,我拒絕後,他說:難道你不承認我們是男女朋友嗎?你不給我,就是不愛我! 
  • 我和男友交往一陣子了,昨天他要求發生親密關係,我拒絕了,男友說:這又不是第一次,為什麼今天不行? 
  • 我的丈夫要求我發生親密關係,可是我那天真的身體很不舒服,老公說:這是夫妻義務,哪有拒絕的道理? 
  • 你曾經聽過親密伴侶對你這麼說嗎?
 
  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性侵害是陌生歹徒偶發的犯罪行為,但統計顯示被害人與受害人兩造關係卻非如此,在兩造關係所有類別中,以普通朋友、男女朋友為最多,高達案件量的半數以上,初次見面即遭網友性侵害的案件愈來愈多,發生地點或時機不外雙方住所、出遊約會等。
  由此可見「性侵害」特別容易在兩造雙方毫無戒心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生,除了對高危險場所或情境提高警覺之外,牢記自我保護和身體界限可以防範熟人性侵害事件發生,發生親密關係並不是唯一表達男女感情的方式,在一方威脅誘騙,另一方只能恐懼討好的狀況下,更容易模糊了性侵害侵犯他人身體界限的本質,無論是剛認識互有好感的異性朋友、交往中的男女朋友、未婚夫妻或配偶都要尊重對方當時的意願,不要濫用親密關係而傷害了對方。
 
如何避免約會性侵害?
  1. 對於所來往的朋友,最好有基本的了解再單獨見面。
  2. 與不夠信任的朋友用餐,注意不要飲用來路不明或已開封過的飲料,避免被對方故意下藥。
  3. 約會時對方如果對你毛手毛腳,明確表達自己不想、不同意對方的要求和行為,勇敢的說「不」,儘快離開。
  4. 任何慾望都是可以被控制的,對方以性興奮的理由並不能當作強迫發生性行為的藉口。
 約會性侵害不只構成性侵害案件,更是一種親密關係的暴力行為。

  對於平常互動良好的異性或男女朋友,尤其是在燈光美氣氛佳的情境下,要拒絕自己當時不喜歡的身體接觸,的確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這也是對「對方是否尊重」最好的考驗,何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通過後,「兩小無猜」或是「半推半就」都可能構成侵害他人自由的犯罪行為,大家也必須用更嚴肅的態度看待「約會性侵害」的現象,不能輕描淡寫用「你情我願」的性行為一筆帶過,模糊了兩性親密關係中的身體自主權與界限。
 
家內性侵害
  家是保護一個人安全成長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支持系統,然而性侵害案件有可能發生在家庭內,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可能是直系親屬、親戚、手足關係,由於被害人大多是在家中缺乏地位的未成年人,侵害行為甚至一直持續到成年。由於雙方具有親屬關係,這樣的性暴力往往被忽略、漠許、威脅、用其他替代方式補償被害人,或引起其他親屬間的敵視衝突,即使是未受害的家人都會夾在救援受害人與保護加害人的兩難之間,更何況是被害人本身,因此這類家庭內性侵害事件往往不容易被外界發覺,而延誤了求助的時機,更拉長創傷復原的時間。
  當家內性侵害事件案件揭露之後,整個家庭(包括加害人、受害人及未受害的家人)都會處於高度的壓力和震驚狀態,被害人及其他家人必須承受鄰里、親友、同事及同學的異樣目光,造成二度傷害,這也是被害人決定是否求助的重要因素,說出來之後,自己會更安全,生活的更好,那些侵害自己的家人會如何?如果親人受到法律制裁是不是我的錯?知情的媽媽沒有保護孩子還是不是好媽媽?當家內性侵害案件曝光之後,更希望社會大眾給予這個家庭一個創傷復原的時間與空間,不要讓關心變成專業人員及家庭的責難與壓力。
 
網路性侵害
  社會快速變遷,網際網路安全已為現代人的重要課題。「網路性侵害」事件,加害者可能利用社群網站(如Facebook)、交友或一夜情網站與APP,或是網路聊天室和遊戲室等網路平台結識被害者,進而建立關係與邀約見面,再說服、利誘甚至是脅迫對方與自己發生性行為。某些網路性侵害案件則可能由網路性剝削開始,加害者進而強拍被害者裸照或要脅發生性行為。
  因應網際網路使用的普遍,學校老師及家長需協助兒少了解網路安全守則,提供替代式生活經驗,減少網路沉迷風險,並提供未成年人提供正確的情感教育,協助他們了解和成年人發展親密關係與性關係時,可能遭遇的問題,也教導他們如何辨認關係中的風險,實才能確立關係中的各種界線,避免受害。
 
瀏覽人次:6491 人 更新日期: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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