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logo圖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形象圖
:::目前位置 : 首頁 > 資訊公告 > 徵才訊息
徵才訊息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公職社會工作員
  • 正取:1人
  • 備取:1人
  • 發佈日期:2026-01-09
  • 截止日期:2026-01-1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兒少保護暨家庭暴力等個案緊急救援(主要工作為兒少保護組、成人保護組直接服務業務)、調查及家庭處遇等直接服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本次徵才上班地點將依人力狀況安排於板橋、土城、中和、三重、新店、樹林、淡水、汐止區駐點辦公。
  • 薪  資: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徵才條件:
  • (一)本職缺為現缺,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專技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有案,符合社會工 作職系法定任用 資格,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無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三)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具備團隊工作能力。
  • 報名手續:
  • 檢送資格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機關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最近1筆派令。
    4. 歷年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社工師證書。
    7.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二)甄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筆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機關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機關得予從缺。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五)聯絡人資訊:(02)89653359 #2432 周小姐

相關圖片
更新日期:202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