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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管教與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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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所謂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所謂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所謂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管教);
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過當管教/虐待)。
 
瀏覽人次:5944 人 更新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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