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人員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24-05-06
- 截止日期:2024-05-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駕駛公務車、接送個案及同仁
- 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 待 遇:20,001至30,000
- 性 別: 不限
- 學歷/檢定要求:
- (一)國內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須檢附最近1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在台灣設籍10年以上),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 健康、無不良紀錄。
(四)限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 報名手續:
-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頁 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adbb16502b55a98a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1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內容項目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13年5月10日前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周小 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9653359#2121。
- 甄 試:
- (二)甄選方式: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辦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擬甄選臨時人員1名,甄選方式含面談、筆試、實務操作或其他方式之甄選作業。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備 註:
-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27976元。
(四)因需接送個案同仁故工作範圍主要為新北市轄內,及其他接送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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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