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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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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工作實習計畫
  1. 目的:
    1. 為使實習學生瞭解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網絡單位、資源連結、方案活動辦理等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內容。
    2. 協助實習學生將所學之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以增益學生對社會工作實務之體認。
    3. 透過實習中相互討論的過程,達到教學相長的效果,進而提升服務品質,並藉由帶領實習學生經驗,培育中心儲備督導人力。
    4. 協助實習學生於實務工作中瞭解自我對社會工作的興趣,並啟發潛能,以孕育專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及培養未來保護性社工人員。
  2. 實習時間:本中心服務涵蓋多種暴力議題,跨多重專業,為確實提昇實習效能,可採暑期期中實習。實習時間及內容說明如下:
      實習時間 目標及內容
    暑期實習 共7週,合計280小時 以認識機構組織及功能、了解保護性社工業務服務對象及工作模式為主要實習目標。內容包括:(1)透過課程、參加相關會議、讀書會、個別督導等,認識成保、性侵害、兒少保護個案之問題特質、工作流程、處遇焦點信念、及相關法律。(2)以陪同參與、實務見習、撰寫個案報告等為主要個案工作實習方式。(3)依個別實習計畫參與保護性業務服務方案。
    期中實習 共16~18週,每週12~16小時,合計216小時以上 以認識機構組織及功能、了解保護性社工業務服務對象及工作模式為主要實習目標。內容包括:(1)透過課程、參加相關會議、讀書會、個別督導等,認識成保、性侵害、兒少保護個案之問題特質、工作流程、處遇焦點信念、及相關法律。(2)以陪同參與、實務見習、撰寫個案報告等為主要個案工作實習方式。(3)依個別實習計畫參與保護性業務服務方案。
  3. 申請程序:
    1. 申請期限及應備文件:為提高實習效益,促使學校、學生和本中心對於實習目標與計畫達成共識,本中心於每年2月進行年度實習督導人員選任,以彙整本中心各組可提供實習學生人數(含期中及暑假實習),並依各校函送實習生資料、學生履歷(含自傳)、歷年成績單、實習計畫書等安排面談,並依面談結果同意實習學生申請實習。
    2. 實習執行程序與成績評量等程序及期日,詳如以下流程表:
      實習計畫流程表.pdf
  4. 實習生招收對象: 
    1. 對象: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所(組)暨相關科系之學生(以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及相關保護性工作課程者優先)。
    2. 名額:依當年度本中心實習督導人力狀況提供名額。
  5. 實習內容:本中心社會工作實習內容,可分為以下項目: 
    1. 行政體系、家暴性侵害防治網路及福利措施認識。
    2. 中心功能及年度工作計畫執行。
    3. 實務工作方法運用及專業倫理守則之遵守。
    4. 保護性案件之接案評估、擬定處遇計畫、執行及各項紀錄報告撰寫。
    5. 區域資源認識與應用。
  6. 為支持本中心在職同仁利用公餘時間進修,針對本中心同仁因進修需要申請公餘實習者,得依進修實習需要於事前提出實習申請,經專案審查後於非上班時間內進行實習。 
  7. 本計畫簽奉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瀏覽人次:9857 人 更新日期: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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