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虐待對兒童少年的影響
- 兒童基本需要被延宕滿足,無法建立基本安全感及合適人際互動能力。
- 生活於虐待環境中的兒童無法學習為自我行為負責,可能過度承擔了父母的責任(過度親職化)或行為退化以尋求父母親的注意。
- 兒童是需透過犯錯及不斷練習,來學習問題解決的能力。故當施虐父母依自己情緒及需要行事,忽略兒童的需要,將使兒童左右為難、不知所措。
- 兒童可能學到:大人會傷害人、令人失望。因此遇到問題時可能以退縮、隔離或防衛攻擊方式回應,不容易信任大人或向大人求助。
- 兒童將不被允許坦誠表達內心真實感受,也無法學會以安全、適切的行為來反應自己的情緒。
- 當兒童長期處於缺乏基本安全感及尊重的成長環境,將產生容易挫折、缺乏自信、不易建立親密關係…等問題。(參考資料:1994年,受虐兒童-美國如何防治受虐兒童,財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出版)
辨識兒童少年疏忽虐待
- 兒童少年虐待及疏忽,係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者,本人或准許他人為下列行為:
- 疏忽:
不加注意或忽視兒童少年生活的基本所需,致兒童少年身心或權益受損。 - 身體虐待:
無管教原因而對案主施加身體上的傷害,或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兒童少年死亡、外型損傷、或任何身體、器官功能損害。 - 性虐待:
對兒童少年施加性侵犯或性剝削的行為。 - 精神虐待:
持續或嚴重的對兒童少年排斥或導致不當待遇,導致兒童少年之身體發育、行為或情緒發展遭受不良影響。
- 疏忽:
- 兒童少年疏忽虐待評估指標包括:
- 身體傷害指標:
- 外傷(瘀傷/燒燙傷/骨折/割撕裂傷/內傷/性傷害…)。
- 生活照顧不佳(包括衛生/飲食/健康/穿著…)。
- 行為指標:
以口語表達受虐、或出現不尋常行為或情緒反應、不穩定就學狀況等。 - 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指標:
教養態度及方式、婚姻關係、父母的成長經驗及個人問題、父母對虐待事實的反應。 - 環境指標:
包括居住環境及生活秩序。如環境不潔混亂、衛生不佳、作息不定…等。(資料引自1999年兒童少年保護工作手冊,財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編印)
- 身體傷害指標:
造成疏忽虐待的原因
造成兒童少年虐待及疏忽的影響因素很多,每個家庭也不一樣。有時來自父母未準備好扮演好成熟父母的角色、不瞭解各個年齡層的兒童少年發展需要、不知要如何以非傷害的方式管教養育子女、父母本身或家庭有其他未解決的壓力或危機、或兒童少年本身有難以照顧的個別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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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8-22